职业名称:
微水电利用工。
职业定义:
微水电利用工是指从事微水电站和微水能利用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与维修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
(1) 从事微水电站和微水能利用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和安装;
(2) 从事微水电站和微水能利用的调试;
(3) 从事微水电站和微水能利用及其配套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修等。
职业概况:
我国地域辽阔,在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有7个无电县、766个无电乡,2.6万个行政村的880万户和3000万人口仍没有用上电,没有享受到人类生活文明应有的权利。而这些地区的村落分散、集居点少、居住分散,发展常规电网工程基础投资大,工程造价高,是极不现实的,经济上不允许。微水电作为中国山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增加和改善山区农村电力供应、保护生态环境、扶贫济贫等多种社会经济效益。特别是在目前电力供应不足,偏远山区供电成本高的情况下,在水力资源丰富的山区农村建设微型水力发电站和微水能利用站,是解决生产、生活用电的花钱少,收效快的良好途径。
在我国进行微水电站建设的人员,专职的技术人员不是很多,主要由地方农民组成。而微水电是高速旋转的高电压设备,因绝缘差而产生的漏电问题和因控制机构失灵而产生的飞车问题等,对安装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这就需要有经过严格培训后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
20世纪80年代,在农业部和地方政府微水电专项经费的扶持下,我国南方山区的微水电得到了很大发展,在广西、江西、四川、浙江、湖南、福建等省安装微水电机组上千台的县不计其数。江西赣州的兴国一个县就安装了一万多台微水电机组;广西桂林的不少少数民族村寨实现了一家一台微水电。我国现有微水电的总装机容量在15万千瓦左右,设备资金投入约3亿元,其中90%以上为农户自筹资金,各级地方政府的补贴累计不足0.3亿元。以每户容量300瓦计算,15万千瓦的微水电基本解决了50万户农民的照明和看电视的问题,约占全国现有无电人口的8%,为国家节省电力建设投资约22.5亿元。
目前,全国从事与微水电利用相关工作的人员有近十万人,分布在我国除西北缺水地区以外的各个地区,主要分布在广西、四川、云南、湖南、贵州、西藏等地区。他们由县乡级农村能源办工作人员、水管员,当地的泥瓦工、木工,各种微水电项目的工作人员,生产企业的销售、维修人员组成。他们文化教育程度差异较大,有大学毕业的,也有小学文化的。
微水电行业是中国农村行业协会小型电源专业委员会的一个分支,并在南京设有农业部微水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微水电同时也是水利水电工程行业中小水电行业的分支,在我国很多高校都设有水利水电专业。
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依靠其良好的工业基础,生产的微水电在可靠性和发电机、水轮机效率两个方面与国内微水电相比有较大的优势。国外微水电的整机效率高,使用寿命长。而国内微水电在控制技术、产品的多样化、产品价格等方面我国还占有一定的优势。随着发展中国家微水电需求量的增长和各国环保意识的增强,微水电开始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一些较大公司和研究所开始关注或着手微水电的研发工作。在这些国家,微水电站的建设都是在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的,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也由专人进行。但在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有些微水电站是由援助项目或扶贫项目来建设的,建站比较规范,但由于大部分是农民买到产品后自行安装和维护,建站质量比较差,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在加强"三农"投入,国债投资要重点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和农村水利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六小工程"之一的农村小水电(包括小水电和微水电),会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蓬勃发展,微水电利用工也将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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