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是2000年经国家农业部推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的,挂靠在陕西省畜牧兽医总站。建站六年来,在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和陕西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和直接领导下,我们本着“社会效益和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鉴定质量,以畜牧兽医“两员”就业准入为切入点,积极拓展鉴定工种,扎实组织开展鉴定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一)社会对畜牧兽医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识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一开始社会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不高。对此,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突破,终于打开了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局面,鉴定人数连年稳步上升,鉴定工种不断增加,鉴定领域不断扩展,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识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越来越重视,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目前,在我省农业大专院校普遍实行了“双证制”,畜牧兽医行业“两员”(动物检疫员和疫病防治员)从业人员中95%以上都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有的还参加了两个以上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多本职业资格证书。据统计,我站先后组织了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家畜饲养员、畜禽繁育员、兽药营销员等13个工种职业技能培训17 292人(次),组织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16 795人(次),经鉴定合格16 263人(次)。
(二)建立起了覆盖全省的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网络体系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从2001年起,我们逐步在全省11个市(区)建立了22个鉴定分站和100多个鉴定点,建立起了完整的技能鉴定网络体系。为了保证体系的协调高效运转,我们制定了《陕西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站管理办法》,明确分站的职责、任务及财务分配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行顺畅的运行机制,保证了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鉴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培养了一支素质较高的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
考评员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考评员的素质直接影响鉴定质量。我站从建站之初就对考评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先后通过派出学习、和农业部联合举办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师资认证培训班等方式,为我省培养了3名国家级质量督导员和253名国家级考评员,组建起了我省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并登记造册,签订聘用协议。同时,加强对考评员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实行轮换和回避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鉴定工作质量。
(四)鉴定工种增加,鉴定领域逐步扩展
我们抓住有利时机,找准切入点,积极开发鉴定新工种,先后开发了兽医化验员、兽药营销员等工种,使鉴定工种从建站初期的9个工种增加到了现在的13个工种,其中兽药营销员是我站在全国首创的职业工种。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拓展鉴定领域,使鉴定的触角进一步伸向企业、职业中学和农村。
(五)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使鉴定工作更加规范,鉴定质量不断提高
我们先后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鉴定考场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对这些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汇编成《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手册》,初步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使鉴定工作依规操作,照章办事,鉴定工作更加规范,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我站坚持职业技能鉴定年会制度,每年都召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议,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我站建站较晚,为了在短时间内赶上兄弟省市的鉴定工作,省畜牧总站多次召开行政会议,专题研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开展这项工作,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多次召开站行政会、站务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为畜牧兽医总站的一项职能和大事抓紧抓好;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在2001年3月召开的陕西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明确将2001年定为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年”。当年5月15日,鉴定站在《陕西科技报》举办专版,由鉴定站站长答记者问,就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就业准入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标和思路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详细报道。鉴定站加印了5 000多份报纸,发放到省、市、县、乡畜牧系统单位。此外,我站还在报刊、电视、宣传专栏等宣传30多篇(次),组织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知识讲座20多场(次);三是连续六年召开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部署安排当年工作。特别是2004年4月28日,我站召开的陕西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得到了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以农业厅的名义对6个先进集体、5名优秀鉴定分站站长和35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省农业厅副厅长胡小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农业厅人事处、畜牧处、科教处等部门的领导也到会指导。
(二)建立分站,组建网络体系
为了方便鉴定对象,降低鉴定成本,严格实行培考分离,从2001年起,我们向全省市级畜牧兽医中心(站)和农业院校印发了《关于建立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支机构的通知》,经过筹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鉴定站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审核的严格程序,先后批准成立了22个鉴定分站。制订了《陕西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站管理办法》,明确分站的职责、任务。省鉴定站主要负责教材组织、实施、鉴定和办理证书;鉴定分站负责组织报名、鉴定前技能培训和考场准备。在设立分站时,按照鉴定工作社会化服务的特点和要求,在同一地市的畜牧站和农业院校同时设立分站,明确规定畜牧分站主要在畜牧站系统内开展鉴定,学校分站主要在在校学生中开展鉴定。在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主要按照鉴定成绩分配指标。初步形成了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行顺畅的运行机制,保证了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鉴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组织考评员培训,加强考评队伍建设
考评员既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者,又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员。在筹建鉴定站时,我们先后派出7名同志赴云南、杭州、内蒙古等地参加农业部组织的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为了尽快建立起考评员队伍,我们积极争取农业部的支持,于1999年10月和2001年5月,先后两次承办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共计培训280多人,经考核颁发了考评员证书。2003—2006年又先后派员赴海南、广西、内蒙古、昆明、新疆等地参加农业部组织的质量督导员和考评员培训班,为我省培养了3名质量督导员和多名考评员,进一步加强了考评和质量督导工作队伍。将陕西省畜牧兽医考评员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同时签订聘用协议,建立了拥有3名质量督导员和253名考评员的考评队伍。
(四)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由于我省建站较晚,为了迎头赶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理顺关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和鉴定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根据鉴定站建站要求和挂靠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内部机构。鉴定站内部设立了培训部、鉴定部和办公室,财务管理由站财务科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理顺鉴定站与挂靠单位的关系,明确鉴定站开展鉴定工作的相对独立性。陕西省畜牧兽医总站向社会发表了不干预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声明,保证了鉴定站独立、公正开展鉴定工作;三是适应鉴定工作拓展的需求,从2002年4月起,将该业务从人事科分出,成立了科级建制的培训中心,鉴定站与培训中心合二为一,更有利于鉴定站工作的开展;四是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出台奖罚政策,实行绩效挂钩,指标考核,奖惩兑现;五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5月,我们组织举办了一期技能鉴定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各分站的业务人员进行了考务管理和考务管理系统软件操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六是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站以来,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编制了《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手册》,初步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使鉴定工作依规操作,照章办事;七是严格办理了劳动、物价等部门的许可和收费手续,使鉴定工作合理合法。
在鉴定过程中,为了确保鉴定质量,我们年初制定了鉴定工作计划和鉴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报名条件。考试前组织考评员学习培训,统一标准。组织考试时,由专人传送试题,专人负责印制、分发试卷。考试中严格考场纪律,阅卷做到一丝不苟,科学评判。考试结束后,留20天时间进行公示复议。由于在鉴定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至今尚未有复议事件发生。
(五)找准切入点,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开展技能鉴定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应选择以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资格准入为切入点,以农业院校学生和畜牧兽医站职工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进全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0年5月,我们抓住全省动物检疫员上岗换证考核这一契机,从国家题库农业分库中提取试题,进行统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打开了我省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局面,实现了鉴定工作的开门红,当年鉴定3 000多人。2002年7月,我站积极争取农业厅的支持,在《陕西省高产奶牛快速扩繁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奶牛基地县的疫病防治员和人工授精配种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2003年3月,我站抓住兽药厂GMP认证培训这一契机,与我省兽药监察所密切合作,对兽药生产企业的100余名质量检验员进行培训和鉴定。2003年6月,会同西安市农业局畜牧处对兽药市场的营销人员进行了兽药营销培训和鉴定。2004年,我站积极抓住陕西省制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这一契机,在省农业厅畜牧局、省畜牧兽医总站的大力支持下,将动物检疫员职业资格证书写进该办法中。该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动物检疫员应当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动物检疫员证书,持证上岗”。《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于2004年6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从而将动物疫病防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鉴定的范围仍然局限于畜牧兽医行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农业大专院校学生,还没有完全拓展到企业和农村;二是技能考核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鉴定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技能人才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据统计,高级技能人才仅占技能人才队伍的8%。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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