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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2011年11月0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适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持力度。到2020年,选拔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支持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选拔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10万名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给予重点扶持。
  二、指导思想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人才强农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投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农业农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培养科研杰出人才、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一线人才,加快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把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项目的主要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确定人才培养重点任务,用农业农村发展成果检验人才项目执行成效。
  (二)引领示范。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以实施相关项目为抓手,示范带动各级政府和各方力量共同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业人才发展投入体系。
  (三)突出重点。在专业领域方面,突出培养造就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生物育种、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创新人才和农业资源开发保护骨干人才。在能力素质方面,突出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杰出科研人才,具有较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农技推广人才和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经营一线人才。
  四、主要内容
  通过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重点扶持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生产能手、农村经纪人等农业科研、推广、经营人才,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一)扶持培养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计划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以打造创新团队为目标,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通过学习培训、合作研究、实践考察、交流引进等方式,每个团队培养10名左右的成员,在全国建立一支3000人左右的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整体素质能力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2.主要内容。在现有农业科研团队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和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在部分国内尚属空白、且国内急需的学科领域,从国外引进科研杰出人才;制定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改革和完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持续发展。
  3.实施步骤。工作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编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2016-2020年,分两批组织实施,每批选拔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分年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二)扶持培养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和支持培养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通过学习研修、学术交流和观摩培训等方式,显著提升科技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结构,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培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优先考虑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和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扶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农业企业学习和研修,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活动,参加新技术、新产品的展览展示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水平。
  3.实施步骤。工作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2011-2013年第一批遴选3000名、2014-2016年第二批遴选4000名、2017-2019年第三批遴选3000名,分三批对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扶持和培养,每批连续支持三年。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扶持培养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培养造就一支了解农业政策、精通经营管理、富有社会责任、掌握服务农户技能的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队伍,示范带动农户比例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以上。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采取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主要开展政策法规、经济管理、金融税收、国际贸易、商务谈判、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主要开展政策法规、质量安全、经济地理、市场营销、国内外合作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培训。
  3.实施步骤。工作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制定培养方案,编写培训大纲,确定一批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3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年终进行总结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总结验收,对各地培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和综合评估。
  (四)扶持培养7万名农村生产能手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7万名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通过组织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生产能手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并积极探索农村生产能手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介绍、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培养,内容包括: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传授发展经验;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现场;讲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兴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讲授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实用技术。
  3.实施步骤。工作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选拔培训人员,编印培训教材。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7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并组织各省实施,年终进行总结与考核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五)扶持培养3万名农村经纪人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3万名农村经纪人,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实施职业资格认证为手段,以提高农村经纪人经营素质为目的,立足基层、就近培训、规范管理、统一发证,逐步建立起农村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认证体系,造就一支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主产区每个乡镇培训1名持证上岗的农村经纪人,促进产销衔接,繁荣农村经济。
  2.主要内容。采取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方式,按年度组织实施。根据培训内容统一编发教材、制订方案,集中开展现场教学、实习,规范结业考核、鉴定颁证,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实施步骤。项目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选拔培训人员,开展职业培训。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3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年终进行总结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总结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由农业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计划的设计、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相应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二)经费保障。建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的主导作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子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培养、农村生产能手培养、农村经纪人培养等4个子项,由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结合已有项目和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省级协调小组要加强本辖区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和实施严格的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制度。量化项目执行的年度目标、中期评估目标和总结验收目标,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接受上级及有关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邀请业内专家等第三方力量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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