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7号)精神,为学习评审政策,统一评审标准,规范材料申报,保证推荐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农业部定于2014年7月下旬举办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班于2014年7月23日-24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村(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之一)举办,7月22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职称分类改革进展情况;
(二)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政策;
(三)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四)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使用方法;
(五)各地交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做法和经验,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人员,每单位(或部门)派1人参加。其中畜牧兽医、渔业等机构单独设置的省(区、市),每个机构可另选派1人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委托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黑龙江省兴十四村培训基地具体实施。请各单位于2014年7月14日(周一)下班前,将报名回执(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和黑龙江省兴十四村培训基地。
(二)请各省(区、市)、各单位提交近几年来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聘工作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电子版于7月15日(周二)下班前发送rpc@agrihr.gov.cn。
(三)培训班在齐齐哈尔机场、火车站统一安排接站,请参训学员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是否需要接站。
(四)联系方式
1.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 顾 鹏 010-59194211(兼传真) 13911874670 杨 莉 010-59194210
2.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张田雨 010-59192518 15120006549
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王彦军 0451-82606894 18646565388
4.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兴十四村) 顾召凤 0452-5759277(传真) 13836210439
附件: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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