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基本思路、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中西部地区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服务装备以及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船)的配备,总投资49亿元。
规划指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是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发放避孕药具、培训基层人员为主要任务,由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服务室构成的服务网络,目前已成为直接面对广大农村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和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的主要力量。
规划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措,分期解决。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地方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由省级为主安排,项目所在市县按当地财力情况适量安排。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技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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