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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与津补贴发放的“红线和底线”》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人才交流处
2017年07月10日

  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使大家系统领会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深刻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充分了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与津贴补贴发放的红线与底线,帮助事业单位建立科学完善的薪酬体系,提升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我中心定于7月下旬举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与津补贴发放的‘红线和底线’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规定

3、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

4、“两卫”实施绩效工资

5、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6、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对绩效工资的规定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绩效工资的规定

8、最新规定——适应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

第二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口径

2、事业单位如何清理规范津补贴

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现状

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问题

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建议

6、公益导向的单位层面绩效考核

7、事业单位如何争取绩效工资总量

8、事业单位对绩效工资总量的自我管理

第三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内部分配

1、事业单位业务特点与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

2、绩效工资科目的设置

3、绩效工资之外的津补贴项目

4、基础性绩效工资

5、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绩效工资水平差距的规划

7、单位领导的绩效工资

8、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

9、事业单位的内部考核

10、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的雷区

第四部分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与日常管理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及部人事劳动司劳资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培训对象

  部属各单位(含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科院、中国热科院机关及其各所)综合处(人事处、办公室)处长(主任)、财务处处长以及具体负责人事、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各规划设计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及国有、合资、民营科研单位)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主管人事及财务工作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其中包括餐费、资料费、场地费等)。住宿费及差旅费用自理。培训费可于报到当天刷公务卡支付,也可在7月20日前汇款到我中心账户,发票请于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开发票请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账 号:110060635012015051389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5-28日(25日下午2点以后报到)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福茵长乐国际大酒店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并于7月17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1)发邮件或传真至我中心。

  联系人:蒲铮、刘宸硕、胡琳娜

  联系电话:(010)59194366,59194207,59194214

  传真:(010)59194207

  电子邮箱:puzheng@moahr.cn

  附件:参训回执.docx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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